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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路东侧、黄山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表时间:2022-03-19 15:57

明珠路东侧、黄山路北侧地块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路、南至黄山路、西至明珠路、北至规划河绿化,地块面积为61699

规划用地类型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评价,对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之外的指标,参考《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

一、第一阶段调查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仅主要涉及庄台及农田使用,无生产行为;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江都市城北煤球厂、铝合金加工及翻砂铸造厂等企业,可能存在生产过程滴漏的石油烃等污染物经下渗迁移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污染识别情况,地块周边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重点关注周边企业是否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需关注的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锌、砷和苯并[a]芘

二、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内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水土对照点,其中土壤采样深度和地下水建井深度为6.0m。土壤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基本45项、pH、石油烃(C10-C40)、锌,地下水检测项目与土壤检测项目相同

三、检测数据评估

经分析,该地块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锌检测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石油烃(C10-C40)浓度低于《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四、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无超标情况,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R2二类居住用地的规划要求。

五、公众查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在湖南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nbyhb.cn/)网站上登载,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

六、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杰

联系电话:15062818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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